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之完善
發(fā)布時間:2020-12-30 13:31
地方人大常委會對規(guī)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監(jiān)督是目前地方人大工作中較為薄弱的環(huán)節(jié),有關這方面的理論研究也相對滯后,影響了我國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此問題的研究就成了理論回應實踐的客觀必然。法制統(tǒng)一、保障公民權利、權力制約、依法行政等原則與理念是地方人大常委會對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監(jiān)督的理論基礎。從初步確立對規(guī)范性文件的監(jiān)督制度到最終確立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無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監(jiān)督階段,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督階段,停滯和嬗變階段,地方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階段。分析理論基礎及源起與流變后,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國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的構想:從規(guī)范性文件的制定主體以及所規(guī)范的內容和效力來確定備案審查的范圍,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應納入備案審查范圍;明確專門的備案審查機構,完善備案審查程序,實行專門審查與統(tǒng)一審查相結合;建立主動審查程序與被動審查程序相結合、以被動審查為主輔以主動審查的模式,將啟動審查的主體分為提出審查要求的主體和提出審查建議的主體;審查標準包括合法性審查和合理性審查,合理性審查可以借鑒行政訴...
【文章來源】: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6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概念厘定和理論基礎
1.1 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概念之界定
1.2 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之理論基礎
第二章 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在中國的源起與流變
2.1 無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監(jiān)督階段(1949月-1954)
2.2 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督階段(1954-1966)
2.3 停滯與嬗變階段(1966-1979)
2.4 地方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階段(1979年至今)
第三章 完善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之構想
3.1 備案審查范圍之完善
3.2 備案審查程序和機構之完善
3.3 審查啟動程序之完善
3.4 審查標準之完善
3.5 反饋機制和糾正程序之完善
3.6 責任追究之完善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
后記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立法不作為基本理論研究[J]. 劉國,方農生. 江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6(01)
[2]行政訴訟上的顯失公正與變更判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4)項的批判性思考[J]. 余凌云. 法商研究. 2005(05)
[3]論行政規(guī)定的性質——從行政規(guī)范體系角度的定位[J]. 朱芒. 中國法學. 2003(01)
[4]違法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之責任追究[J]. 劉松山. 法學研究. 2002(04)
[5]論立法法與其歷史環(huán)境——關于立法法研究的一個方法論問題[J]. 周旺生. 法學論壇. 2001(05)
本文編號:2947726
【文章來源】: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6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概念厘定和理論基礎
1.1 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概念之界定
1.2 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之理論基礎
第二章 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在中國的源起與流變
2.1 無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監(jiān)督階段(1949月-1954)
2.2 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督階段(1954-1966)
2.3 停滯與嬗變階段(1966-1979)
2.4 地方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階段(1979年至今)
第三章 完善地方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之構想
3.1 備案審查范圍之完善
3.2 備案審查程序和機構之完善
3.3 審查啟動程序之完善
3.4 審查標準之完善
3.5 反饋機制和糾正程序之完善
3.6 責任追究之完善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
后記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立法不作為基本理論研究[J]. 劉國,方農生. 江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6(01)
[2]行政訴訟上的顯失公正與變更判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4)項的批判性思考[J]. 余凌云. 法商研究. 2005(05)
[3]論行政規(guī)定的性質——從行政規(guī)范體系角度的定位[J]. 朱芒. 中國法學. 2003(01)
[4]違法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之責任追究[J]. 劉松山. 法學研究. 2002(04)
[5]論立法法與其歷史環(huán)境——關于立法法研究的一個方法論問題[J]. 周旺生. 法學論壇. 2001(05)
本文編號:294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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