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刑法法益重析
發(fā)布時間:2024-06-03 19:50
公民個人信息主要分為三種類別,即安全性信息、識別性信息及關鍵性信息,分別受不同模式的刑法保障。在我國刑法中,公民的識別性信息和安全性信息一旦被侵犯,就可認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關鍵性信息涉及到公民的隱私,所以受刑法中"隱私權"的保障。法益是法律保護的利益,是刑法核心指導思想的具體表現(xiàn),刑法需要劃分出合理科學的區(qū)域來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形成整體并有規(guī)模的體系,填補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律的漏洞,確定科學合理的刑事判定標準,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排除個人法益
二、“個人信息”與“隱私"的概念辨析
(一)“個人信息”具有客觀性,“隱私”具有主觀性
(二)刑法對“個人信息”侵犯行為的主動介入和對“隱私”侵犯的被動介入
三、公民個人信息屬性
四、結語
本文編號:398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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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除個人法益
二、“個人信息”與“隱私"的概念辨析
(一)“個人信息”具有客觀性,“隱私”具有主觀性
(二)刑法對“個人信息”侵犯行為的主動介入和對“隱私”侵犯的被動介入
三、公民個人信息屬性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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