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棄市民社會:國家與治理——馬克思國家理論與法哲學及其當代意義
發(fā)布時間:2025-04-27 01:57
馬克思關(guān)于國家與法的思考,是從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開始的,而其中最為重要的問題就是要處理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關(guān)系問題。"市民社會"作為馬克思早期的一個重要概念,具有"狹義"與"廣義"之分:前者特指作為一種特定歷史階段即資本主義的物質(zhì)關(guān)系與社會形態(tài);后者是指作為所有社會階段皆存在的上層建筑與意識形態(tài)建立于其之上的經(jīng)濟關(guān)系。馬克思思想的形成過程,深刻體現(xiàn)了他對"市民社會"在兩個方面上的揚棄:一是揚棄了對作為現(xiàn)實具體的存在而被"狹義"理解的"市民社會",二是揚棄了作為理論分析工具而被"廣義"理解的"市民社會"。而對前者的摒棄,對于馬克思來說,既在于變革資本主義的生產(chǎn)關(guān)系,又在于打碎資本主義的國家機器。自由主義的法治理念和治理理念,與馬克思的思想是根本不同的。馬克思對于國家與法律的思考,對于我們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與國家治理理論的建構(gòu)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市民社會”的揚棄
二、國家與法律
三、法治建設與國家治理
本文編號:404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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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社會”的揚棄
二、國家與法律
三、法治建設與國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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