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公益訴訟的原告資格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5-06-24 05:38
近些年,隨著我國經(jīng)濟的迅速騰飛、改革開放的大步邁進以及國際交往的日益增加,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已經(jīng)初見成形。隨之而來的不僅是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還有越來越復雜的市場環(huán)境,作為普通的消費者,在日常的生活中經(jīng)常會遇到侵權糾紛問題。近年來更是有許多事件侵害的不是某一個人的權利,而是一群人的利益,比如說現(xiàn)在屢禁不止的食品安全問題。如何建立和完善公益訴訟制度已經(jīng)成為我國人民非常關注的問題,也是我國落實依法治國,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必要前提。目前我國的民事訴訟制度主要是針對個體之間的矛盾,是對小群體糾紛進行處理,但是對于損害公共利益的社會性行為,還缺乏有關的法律制度可以執(zhí)行。我國的民事訴訟制度發(fā)展至今已經(jīng)比較成熟,能夠起到社會管理的作用,但是對于公益性的訴訟制度還有待完善,針對這一現(xiàn)象如何建立一個維權渠道和訴訟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社會問題。我國在2012年的《民事訴訟法》中首次對公益訴訟進行了規(guī)定,建立了制度,其有條文對公益訴訟制度進行了詳細的敘述,這對于我國的法律體系來說,是走向健全的一步,填補了我國法律上面對公益訴訟規(guī)定的空白,是我國法律發(fā)展的一個新世界,進一步的完善了我國法律的內(nèi)容,落實了人民...
【文章頁數(shù)】:43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一、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概述
(一)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法律依據(jù)
1.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的內(nèi)涵
2.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法理基礎
3.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法律基礎
(二) 認定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條件
1. 原告資格與原告的關系
2. 享有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條件
(三)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制度的司法現(xiàn)狀
1. 我國消費者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立法現(xiàn)狀
2. 我國消費者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司法實踐的發(fā)展現(xiàn)況
(四)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1. 有利于實現(xiàn)消費公益訴訟的目的
2. 保障具備原告資格的主體行使其合法權利
3. 有利于防止消費公益訴訟起訴權被濫用
二、我國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現(xiàn)狀及困境
(一)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現(xiàn)存問題
1. 原告資格限制嚴格
2. 相關原告資格的規(guī)定不確切
3. 消協(xié)以外組織未做明確規(guī)定
(二)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司法困境
1. 原告資格不明確,法院拒絕受理
2. 原告資格“門檻高”造成在民事訴訟中比例、勝訴率均低
3. 消費公益訴訟中具有原告資格的主體不作為
三、對我國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 域外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比較與借鑒
1. 英美法系消費者公益訴訟原告主體制度的比較
2. 大陸法系消費者公益訴訟原告主體制度的比較
(二) 明確及擴增幾類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
1. 檢察機關作為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
2. 行政機關作為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
3. 消費者團體作為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
4. 擴增個人作為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
(三)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4052568
【文章頁數(shù)】:43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一、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概述
(一)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法律依據(jù)
1.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的內(nèi)涵
2.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法理基礎
3.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法律基礎
(二) 認定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條件
1. 原告資格與原告的關系
2. 享有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條件
(三)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制度的司法現(xiàn)狀
1. 我國消費者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立法現(xiàn)狀
2. 我國消費者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司法實踐的發(fā)展現(xiàn)況
(四)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1. 有利于實現(xiàn)消費公益訴訟的目的
2. 保障具備原告資格的主體行使其合法權利
3. 有利于防止消費公益訴訟起訴權被濫用
二、我國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現(xiàn)狀及困境
(一)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現(xiàn)存問題
1. 原告資格限制嚴格
2. 相關原告資格的規(guī)定不確切
3. 消協(xié)以外組織未做明確規(guī)定
(二)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司法困境
1. 原告資格不明確,法院拒絕受理
2. 原告資格“門檻高”造成在民事訴訟中比例、勝訴率均低
3. 消費公益訴訟中具有原告資格的主體不作為
三、對我國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 域外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制度的比較與借鑒
1. 英美法系消費者公益訴訟原告主體制度的比較
2. 大陸法系消費者公益訴訟原告主體制度的比較
(二) 明確及擴增幾類消費公益訴訟原告資格
1. 檢察機關作為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
2. 行政機關作為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
3. 消費者團體作為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
4. 擴增個人作為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
(三) 消費公益訴訟原告主體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結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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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05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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